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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拟对外转让股权

时间:2004-04-05 14:19 评论: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向平在日前举行的清华大学和中国水网举办的2004城市水业战略研讨与技术交流会上透露,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对外转让近1/3股权。他还同时透露,新一届北京市政府已经将排水集团列入了7家改革试点企业之一。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于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注册资金18亿元,被授予对市属管辖的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以及泵站等国有资产的经营权,并相应承担保值增值责任。集团成立以来,建成8座污水处理厂(含2座在建厂)、400公里污水管线、3座再生水设施、110公里再生水管线以及1座污泥消纳厂,形成固定资产约80亿元。集团还与建设银行、中信银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取得贷款授信额度30亿元,投资建设配套污水管线等排水设施。
近年来,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在企业内部积极主动开展这些产权方面的改革,初步搭建了多渠道的融资平台,积累了产权多元化的宝贵经验,基本形成了集设计、投资、建设、设备供货、运营以及服务为一体的产业链,为集团下一步深化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杨向平介绍说,1990以前,北京市并没有独立的排水企业,排水业务由原市政工程局负责,设施投资基本以地方政府为主,排水资产限于实物管理。
由于北京城市化规模逐步扩大,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单纯以地方政府投资为主的排水设施投资模式已不能满足巨大的资金需求,因此,1993年北京市政府决定利用世界银行等多家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来拓宽排水行业的投资渠道。从1993年开始,北京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日本协议基金、瑞典政府贷款、挪威政府贷款、法国政府贷款及买方信贷等资金共计16亿元,建成高碑店污水厂、酒仙桥污水厂、清河污水厂、南城污水管线、凉水河污水管线、清河污水管线等一大批排水处理设施,极大地促进了北京市排水行业的发展。
按照北京市政府与世界银行签订的贷款协定,世行贷款的使用与偿还应由一家独立的专门负责排水业务的企业来承担。按照这一要求,1994年北京城市排水公司成立,隶属于北京市政总公司,负责贷款项目的实施。1999市政工程总公司将原城市排水公司、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北小河污水厂、方庄污水厂、世行项目部、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筹建处等单位进行重组,设立新的城市排水公司,负责市区污水厂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并按照世行贷款二期协议的要求,需要将排水公司发展成一个“符合公司法要求的独立治理机构,财务上独立并有权保留和使用污水收费,拥有市区雨、污设施产权”的实体,2001年市政府批准组建“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京政函[2001]69号)。
北京市排水集团在顺利完成建设及运营任务的同时,也积极通过BOT、TOT、合资、银企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内部产权改革方面的尝试,盘活资产,融通资金,努力实现从事业型管理向企业型管理、从政府投资为主向以企业投资为主的转变,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与国际知名水务企业法国威立雅水务、知名投资企业马来西亚嘉里集团合作,共同投资、建设和运行卢沟桥污水厂;
与中建总公司合作,联合收购了连云港市自来水公司70%的股权,开创了国内排水企业收购自来水企业的先河;
与首创股份合资设立京城水务,注册资本金40.2亿,共同投资建设北小河污水厂改扩建工程、清河污水厂二期工程等项目;
通过公开性国际竞标,获得了北京市区定福庄污水厂BOT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权,以及广州西朗污水厂的运营权;
在市郊收购了大兴区第一污水厂、投资建设延庆县康庄污水厂。
杨向平表示,排水行业市场必将进一步放开,市政公用设施领域的改革不可阻挡,形势十分严峻,竞争势必惨烈。纵观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排水行业管理运行模式,排水行业的经营主体都是资产量大、经营实力雄厚、对系统实施统一管理的大型组织。北京排水集团将抓住奥运的机遇,顺应改革的潮流,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建设一个在水务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而顽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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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排水行业改革有待深化
北京排水行业从事业化管理到企业化管理,从实物管理到资产管理,行业产权改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作为国有独资的排水企业,虽然表面上产权清晰,但实质上资产所有者虚置,责任主体缺位,政府作为社会职能管理者与出资人之间的关系并未分开,并且由于政府一股独大,政府对企业管理干预过多,政企不分问题严重。集团虽名义上为企业,但实际上仍然延续着事业化的管理模式,不享有独立的财务自主权。集团现在实行的是依据与行政主管部门签署的综合运营单价,按照实际处理水量进行收入拨付的管理制度,综合运营单价的内涵仅为不完全成本,包括污水厂运行成本、部分大修费用及部分折旧费用,不含利润及税金,也不包含管线维护方面的成本。但另一方面,集团却承担着80亿奥运基建项目的融资任务,承担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义务。实际上,市排水集团目前处于责、权、利三方面不相称的尴尬局面,集团产权方面的深化改革势在必行。
深化产权改革的有利条件
(1)改革时机有利。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城市公用事业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新一届北京市政府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和部署,并将排水集团列入了7家改革试点企业之一。因此,排水集团的改革符合中央及地方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精神,改革时机有利。
(2)企业基础有利。长期大规模、不同工艺的城市污水厂及排水管网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的综合管理经历使排水集团发展成为中国排水行业的实力队伍,已经形成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北京排水”品牌。排水行业的经验积累、公司的人才凝聚与企业文化的筑建,构成了排水集团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条由投资、建设、运营、科研、市场开发、咨询、服务等环节组成的排水行业的产业链已初步形成。
(3)水价调整有利。依据北京市经济发展速度和用户经济承受能力,有关部门已经制定出污水处理费调整计划,按此步骤,污水处理费有较大的上涨空间,能够满足排水设施运营完全成本及合理的资产收益的要求,为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供了重要的保证条件。以非居民污水收费为例,1997年0.30元/立方米,1999年0.50元/立方米,2000年0.80元/立方米,2002年1.00元/立方米,2003年1.20元/立方米。可以看出,污水处理费基本上稳步上调。按既定的调价安排,2005年污水处理费平均值将达到1.50元/立方米,这对于行业高度密集性投入的资本的回收及收益提供了重要的支持,无疑十分有助于北京排水行业市场化程度的进一步提高。
产权改革的任务及目标
(1)对排水行业市场化运作主体的企业而言,要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企业真正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实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有力约束企业内部成本,提高企业经营效率,逐步强化投资、建设、运营、科研、服务等环节组成的产业链,加快实现由地方性转为全国性、由运营型转为投资运营型的提升,扩展企业品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2)对在产权改革过程中发挥主角作用的政府而言,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真正做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成本、水质以及服务方面的行业监管,建立健全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行业绩效管理体系和法律保障体系,弥补排水行业垄断经营所固有的竞争不足的缺陷,最终将企业由于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所带来的好处传递给用户。
(3)对北京排水行业设施而言,要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实现污水的收集、处理及回用的系统化管理,使得资产的管理模式与其本身固有的自然垄断性和系统协调性相一致,确保排水系统高效、持续和稳定地运行,保障城市公共环境卫生安全。 (中国建设报/中国水业 记者张正贵报道)力雄厚、对系统实施统一管理的大型组织。北京排水集团将抓住奥运的机遇,顺应改革的潮流,坚定不移地推进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建设一个在水务市场有较强竞争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而顽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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