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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投资谁受益 昆明中水处理敞怀吸纳民间资本

时间:2004-03-21 07:07 评论:
昆明市政府日前发布、将于5月1日实行的《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提出,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这是昆明水务产业在自来水之后,呈现出的又一块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蛋糕。
《办法》提出,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中水的经营价格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的价格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
《办法》对今后凡在昆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一定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同期建设中水设施作了硬性规定,要求中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预、结算。这些条件包括: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在150立方米/日以上的居住区或集中建筑区等。对符合规定条件者,相关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将严格遵循“三同时”的规定办理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手续。
据悉,中水是指城市污水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或其他用途的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昆明市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就开始实施中水利用工程,但到去年年底为止,在昆明市的众多住宅小区里,使用“中水”回用站的仍然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节水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将中水系统的设计列入新建工程的规划审批,从而使得强制节水难以实现;另一方面是相关的投资回报机制没有明确,民间投资愿望受阻。
有关人士认为:该办法的发布实施,将推动昆明市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进一步节约用水,实现污水资源化,减缓昆明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段毅 高泽阳)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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