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在江南大酒店召开市市政公用局暨南京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和人员交接大会。
至此,市政公用局所属公交总公司、中北集团公司、自来水总公司、煤气总公司、轮渡公司、南京港华燃气公司等21家全资企业、控参股企业全部移交给市城建集团。据介绍,这是我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市政公用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市城建集团作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主体,按照有关规定,拥有作为移交企业的出资人的全部权力,即享有移交企业的国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经营者选择权及国有资产处置权,承担移交企业的生产经营、保供服务、安全稳定、改革改制、劳动工资和党建等工作的责任。
企业移交后,市政公用局将作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市政公用事业的职能部门,依据国家、省、市关于城市客运、供水、燃气三个行业法律法规及所承担的政府职能负责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等工作。
同时,市政公用局与企业之间的业务管理纽带仍然存在,市场管理、行业管理、业务管理、政策管理等方面关系更加密切;从过去主要立足局属大型国企转到注重保障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普遍服务上来,加强政策研究,关注舆论导向,不断创新和调整管理方式,在市政公用的规划、立法、产业政策、市场监管、政务公开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百姓,服务企业,真正做到让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江苏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