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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改革污水处理投融资体制

时间:2003-08-06 08:53 评论:
继龙岗区布吉镇坂雪岗污水处理厂首次引入BOT运营模式后,我市污水处理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继续扎实推进。昨日,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运营合同正式签订。
签字仪式上,龙岗区环保局代表龙岗区政府(甲方)与深圳市华强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乙方),正式签订《龙岗区横岭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合同书》。根据该合同,在建中的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运营。乙方享有其特许经营权,在25年内负责该污水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其中建设期为2年,商业运营期为23年。在特许经营权年限内,乙方按甲方实际供给的污水量处理污水并保证达标排放。项目设施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则归属乙方。合同期满后,乙方再将运营良好的设施无偿地移交给甲方。据介绍,其吨水处理费综合单价为0.85元/吨,投资回报率预计为8.09%。
坪地横岭污水处理厂位于龙岗区坪地镇曾屋自然村,是我市河流污染治理的重点工程,工程共分为两期建设。远期总规划处理规模为40万吨/日,占地14.05公顷。一期工程于2002年年底动工兴建,总投资为2.32亿元,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占地10.02公顷,计划于2005年初竣工投产,今年计划完成总工程量的50%。该项目引入国外UCT先进处理工艺,出水水质可达到国家城市污水一级排放标准。有关人士表示,该厂建成后,将通过龙岗-坪地截污干管,将周边龙岗区中心城、龙岗镇、坪地镇的生活污水引进处理。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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